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0年天津市高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3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大会精神和“新时代高教40条”、“质量22条”,全面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切实解决我市高等教育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市教委发布了《市教委关于征集2020年天津市高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课题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征集2020年天津市高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课题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一)选题要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思想观念,坚持立德树人,围绕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人才培养的新问题,探索与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推动形成“三全育人”工作格局。

(二)选题应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要面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实际,探索把思想政治教育与教育教学的有机融合,积极吸纳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的成果,依据教育教学规律,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教育教学制度改革,反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三)选题应反映国家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围绕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汽车工业和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以及学校办学定位,聚焦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突出特色与优势,体现我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已有成果,探索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四)选题应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依托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着力推进教育教学管理改革与实践,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及保障体系,探索与实践专业国际认证等,体现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综合性、整体性和实践应用。

(五)选题应明确具体,立论要科学准确。

(六)鼓励跨学校联合建议选题。

二、选题确定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选题原则,认真填写《天津市普通高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课题征集表》(以下简称“征集表”,附件2)。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征集表”中的课题进行研讨、审核,并结合天津市及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确定10个选题上报市教委。

三、具体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于518日(周一)前将《天津市普通高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课题征集表》(附件2)、汇总后的《天津市普通高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课题征集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实施征集选题工作,注意避免选题重复和雷同,高质量地完成选题征集工作。

(二)对于获得学校审核通过的优秀选题,学校在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中优先给予立项资助。

五、联系人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刘妍

邮箱:liuyan@nankai.edu.cn电话:85358150

附件:1.市教委关于征集2020年天津市高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课题的通知

      2.天津市普通高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课题征集表

 3.天津市普通高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课题征集汇总表

                                               教务处

                                             2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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