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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士学位分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修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文件
发布时间:2025-03-01

2025228日下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士学位分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并审议《南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陈军副校长主持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士学位分组委员、教务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教务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为基准对比汇报了《南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的修订内容参会人员针对修订内容进行了详细讨论,同时表决通过了该文件。修订后的细则结合国家学位法最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学士学位授予的各个环节,明确了毕业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时间、结业生申请条件及异议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该文件经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后,将进一步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据悉,《学位法》于202511日起正式施行,为规范学位授予程序、保障学位质量和权威、保护学位申请人合法权益、巩固学位制度的改革成果等提供了法理基础,对于优化我国学位管理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我校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学位法》新精神、新标准、新要求,积极推动学校相关文件修订工作,确保《学位法》在学校的贯彻落实。《南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已于2025116日正式发布。教务部结合《学位法》和《南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启动了《南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和工作程序。

本次《南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修订,是我校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全面贯彻《学位法》的重要支撑通过持续完善学位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强化本科教育管理,进一步保障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性和公平性,推动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