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改革,充分发挥教材建设在完善课程知识体系、建设精品课程、促进教学方式转变、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做好 “十三五”期间省部级重点教材的推荐工作,决定对2001年-2015年的教材建设立项未结项项目(附件三)进行清理,项目负责人需按以下流程进行结项:
一、已完成教材编写和出版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填写《南开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连同2本已出版教材、出版合同复印件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予以结项,按规定拨付剩余经费。如已完成教材出版但未提交上述材料一律视为放弃项目,不再拨付剩余教材立项经费。
二、已完成教材编写未出版的项目
(1)如教材编写已经完成,正在出版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填写《南开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同时将与出版社签订的正式出版合同复印件1份以及样书1本提交教务处,予以结项;
(2)如教材编写已经完成,但在出版程序上遇到困难,不能按时结项的,需填写《南开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连同佐证材料报教务处申请结项,经审核确定其完成项目达到立项目标要求后,可予以结项。
三、未完成教材编写的项目
(1)如教材尚未完成编写,但主编认为该教材仍需继续编写的,应填写《南开大学教材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并注明预计完成时间,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017年6月30日,凡到期仍未主动申请结项的项目,一律视为主动放弃,不再拨付剩余教材立项经费。
(2)如教材尚未完成编写,且主编认为该教材无需继续编写的,一律视为放弃项目,不再拨付剩余教材立项经费。
对于2015年6月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本次可参与结项,如未完成自动延期到2017年6月30日前结项。本次不需要填写延期申请表。
本次延期的项目,在2017年6月30日前可随时向教务处提供材料申请结项,但项目剩余经费仅每学期期末予以拨付。
以上材料电子版表格请于2016年4月22日前发送至lxq@nankai.edu.cn,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八里台校区办公楼211,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251)。
联系人:刘鑫桥
联系电话:85358492
附件三:2001年-2015年教材建设立项未结项项目.xls
教务处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