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污染天气户外课程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6
  教通字(2014)12号
关于重污染天气户外课程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从维护师生健康出发,参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依据官方发布的环境气象信息,对户外课程作如下安排: 1、 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时段,原户外课程尽可能调整到室内。对个别无法调整到室内的课程,心脏病、肺病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凭医院诊断证明户外课程请假。 2、 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或Ⅰ级(红色)预警时段,原户外课程一律调整到室内,个别无法调整到室内的课程,可暂停,需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