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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通字[2013]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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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课程改革立项结果的通知 |
各院、教学部:
为进一步落实《南开大学素质教育实施纲要(2011-2015)》文件精神,着力打造核心课程体系,强化公共基础课程在学生培养中的作用,提高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水平,学校开展了公共基础课程改革立项工作。经学校评审,确定立项项目7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共基础课程立项是集体项目,各项目负责人要积极动员承担该类课程的所有教师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群策群力推进项目的顺利开展。
2. 项目实行校、院两级管理。项目所在单位要落实政策保障,严格项目监管,积极支持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保证改革任务按时高质完成,改革成果应用于实践。
3.本次立项项目完成时间最迟不超过2013年12月,各项目组要积极筹划,合理安排项目研究与应用的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项目认定书中的各项任务,取得预期成果。
4. 项目资助经费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立项后拨付一期经费,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二期经费;资助经费在10万元以下的,立项后经费一次性拨付。各项目要严格经费使用计划,做到专款专用。
5.所有项目须接受学校中期检查与结题审核,获得优秀成果的项目,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奖励;不合格并拒不整改的项目,学校将取消立项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经费,同时禁止项目依托课程申报新的教改项目,减少项目所在单位申报新的教改项目的数量。
公共基础课程作为我校实施“公能”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承担着夯实基础、锻炼思维的重要任务,关系到学生的基础知识是否扎实,也关系到学生未来的专业发展。各项目与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力争将改革成果落到实处。
附:公共基础课程改革立项项目名单
教务处
2013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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