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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通字[2012] 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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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开大学2011年新专业建设立项项目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全面实施质量工程,学校于2011年4月启动了2011年度新专业建设立项工作,确定新专业立项4项,并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
1.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各自《南开大学2011年新专业建设立项项目认定书》中规定的经费使用计划,填写《南开大学2011年新专业建设立项项目结项检查报告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结项报告书》),汇报项目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
2.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结项报告书》内容,重点检查项目的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取得的建设成果,以及经费的支出情况;并审议进一步建设计划及剩余经费使用方案的合理性;根据建设目标,审议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并签署检查意见。
3.各学院于5月25日前将《结项报告书》(一式两份)交教务处研究科,并发送电子版至jwclk@nankai.edu.cn,联系人:林锴,电话:23503595.
4.学校根据各项目的《南开大学2011年新专业建设立项项目认定书》对《结项报告书》进行审核,并组织部分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南开大学2011年新专业建设立项项目结项检查报告书》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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