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时期我校各专业“公能”素质人才培养目标与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6
  教通字[2012]16号
关于开展新时期我校各专业“公能”素质人才培养目标与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2011年底,学校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召开了以“强化质量与特色,全面实施‘公能’特色的南开素质教育”为主题的教学工作会议,出台了《南开大学素质教育实施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素质教育纲要》),将实施“公能”素质教育作为新时期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战略,并对“公能”特色的南开素质教育体系进行了全面阐述。因此,在我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各专业要领会纲要精神,融入纲要的有关要求,重新论证、调整与制定有“公能”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研讨内容
根据《素质教育纲要》的要求,通过不同层面的研讨,重点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根据《素质教育纲要》第十条,“制定南开特色的专业培养目标。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树立南开特色的质量观,将‘公能’素质教育融入全部教学过程。夯实基础、拓宽专业、强化实践,培养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有社会责任感、高尚人格和卓越才干的创新性高层次专门人才。在专业培养目标设计中,要统筹德智体美、统筹理论与实践、体现专业特征并注重学生的持续发展,提出相应的‘公能’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方法,允许学生选择研究、应用、复合等不同类型的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发展目标,促进人人成才。”
2.根据《素质教育纲要》第十一条“构建适应‘公能’素质教育的教学体系。实现从侧重‘传授知识”到重在‘发展素质’,从‘以教为主’到‘以学为主、教学相长’的转变。根据学校定位和专业特点,制定符合‘公能’素质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调整和完善课程结构,突出‘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重创新’。从学生成才、社会需求和学科发展的角度,对校级公共必修课、院级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程的比例进行研究评估,课程结构合理、目标定位准确。加强基础课程建设,积极调整课程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培养创新思维。”
3.根据《素质教育纲要》第十二条“精心做好多层次的‘公能’素质教育课程建设。调整教学内容,增强课程对于不同阶段、不同专业培养特点的适应性,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着力打造核心课程体系。将校级公共必修课程作为面向全体学生的核心课程进行建设,完善管理模式,稳定教学团队,增强教学效果;将院级基础必修课程作为学科核心课程进行建设,选聘高水平教授担任课程负责人和主讲人。对于专业核心课,要精心设计、结合科研、加强互动。要定期公布各层次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加强核心课教学研究,制定和完善教师承担各级各类核心课程教学、教研和教改工作的评聘体系和评价机制,有计划地将各层各类核心课程打造成精品课程。对各层各类选修课,要优化结构、丰富内容,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性。加强高质量教材建设,不断推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优秀教材。”
4.根据《素质教育纲要》第十三条,“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公能’素质教育培养目标,在进一步做好伯苓学院教改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各个专业的教学改革,改进教学计划,调整课程结构,设计课程目标,更新教学内容,强化实践教学,创新教学方法。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在教学中推行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加强教—学互动,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知识,发现问题,开展自主研究;探索以‘讲一练二考三’为特点的教学组织与课程考试方式,强化‘学习、实践、协作、创新’能力训练,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总结经验,全面推进本科生导师制。”
三、工作安排
1.开展主题讨论
在开展新一轮的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与制定工作之前,各单位要开展以“如何培养具备专业特色的南开‘公能’素质人才”为主题的讨论活动,各学院、各专业要广泛动员,调动师生积极性,参与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的讨论中,群策群力,并将讨论成果切实地落实到教学计划与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中。
2.召开交流研讨会
学校准备于4月中旬召开交流研讨会,届时将请校领导、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教学部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参加,通过典型发言、交流研讨等形式,相互启发、相互促进,以期各专业能够贯彻素质教育实施纲要的精神,确定具有专业特色、体现专业实力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公能”素质人才培养方案。各单位需于4月16日之前将工作计划及初步方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学校将择优做专题报告。
3.教学计划调整
各单位要将主题讨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调整后的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方案于6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按时完成此项工作的,可在下学期教学计划的调整中,进行具体落实。如准备充分,可在4月2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的单位,也可在提交情况总结与调整方案后于本学期对教学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此项工作将作为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各学院要充分重视。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