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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通字[2012]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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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定2012年接收转专业人数计划的通知 |
各学院:
根据《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规定,我校2012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将于4-5月进行,希望各学院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安排好上报和审批等事宜。
一、各学院应在主管教学院长的主持下、认真研究本学院教学条件和社会对本学院各专业毕业生需求的趋势,拟定2010、2011级各专业能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人数,并于4月11日前书面报教务处教务行政科。
二、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做好学生转专业的转出和接收工作。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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