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8
  教通字[2011]1号
关于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随着我校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课程教学内容不断更新,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也日趋多样化。因此,有些课程现存的教学大纲已经无法完全表述该课程的内容以及体现如今该课程的教学与考核环节。为了使教学管理进一步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本科课程建设与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决定开展教学大纲修订工作,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教学大纲是教学计划的具体体现,是以纲要形式体现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包括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任务、授课范围、课程结构体系、教学进度、时间安排、实践活动、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教学大纲是课程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教师教学和选编教材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检查和评估教学质量的依据和标准,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并严格执行。
2.教学大纲的编写、修订应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改革精神,遵循教学规律。
3.教学大纲应突出课程特点,其内容须根据该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适当安排。同时,要注意与其他课程的联系和衔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4.教学大纲要有高度的科学性、思想性、实践性,要将科学知识与思想教育、素质教育相结合,对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有具体要求。
5.教学大纲编写或修订必须由各院(系)组织进行,新编或修订过的教学大纲须经院(系)学术委员会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教师个人无权私自改动教学大纲。
 
二、工作程序
1请各课程组审核现有教学大纲,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在此基础上进行修订。
2要求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统一审核。
3填报课程的中英文课程信息表。
为便于广大学生了解课程讲授内容、考核方式,掌握课程信息,同时方便我校对外交流,请各学院、教学部对各单位所开设的课程进行统一整理、填报《南开大学本科课程信息表(中英文)》。
2010年已按要求提交课程中英文信息的学院,对其原有文档进行复核、完善,少部分单位没有完成或提交不完全的学院,请按要求准确填报中英文信息表。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之前将课程相关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教学处教学研究科。此项工作也是为下半年学校召开教学工作会议的重要准备工作,请各单位予以充分重视。
联系人:金柏江,电话:23508492
 
 
 
附件:1.南开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
2.南开大学本科课程信息表(中英文)
 
 
 
教务处
201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