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推进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根据《南开大学精品课程建设规划》的要求,学校拟于本学期开展2011年度南开大学校级示范精品课程和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一般应为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达到《南开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标准》,经过学院资助建设,课程质量有较大提高,形成课程师资梯队,在教材建设和网络资源建设方面取得一定进展,有较好的教学和科研成果,经过学校和所属学院共同建设,有望在1-2年内达到校级示范精品课程的要求。
经教师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排序,各单位可向学校申报1-2门课程参评。
(二)校级示范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主要从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评选产生。
1、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
3、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南开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标准》的要求。
4、课程必须有完整的网上资源。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5、各学院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推荐排序,可向学校申报1-2门课程参评。
二、申报材料
各学院应于11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1、《南开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要求报送三份文字申报表,并由申报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2、《南开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排序表》一份,由申报学院负责人签章后报教务处。
3、《申报示范精品课程开课时间表》一份。
以上申报材料均应使用Word进行编辑并打印,除负责人签字外,不受理手写文字申报材料。
三、评审方式
(一)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在课程所属学院自评的基础上,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投票的方式产生。
(二)校级示范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采取课程负责人申报,学院推荐排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投票的方式产生。
四、资助办法
(一)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仍采用校、院共建的方式,由学校和所属学院各出资1万元进行建设。
(二)校级示范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主要由学校出资进行建设,每门课程资助经费为5万元。课程所属学院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课程进行适当配套资助建设。
(三)课程资助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同一项目不进行重复资助建设。
请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精品课程建设规划,认真进行课程建设,切实做好2011年度精品课程的推荐申报工作。
教务处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
1. 《南开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2. 《南开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排序表》
3. 《申报示范精品课程开课时间表》
4. 《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5. 《南开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6.院(系)管理员账号
以上附件详见网上电子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