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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通字[20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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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申报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各院(系):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申报和审批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0]13号)转发你们,请相关院(系)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对本院(系)师资队伍、学科地位、实验条件等情况进行充分论证,具备相应的专业设置条件的,方可申报。申报单位请于3月22日前将《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有关论证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wcjbj@nankai.edu.cn。
联系人:金柏江 电话:23508492。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申报和审批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教 务 处
二�一�年三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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