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开大学2008年新专业建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8
  教通字[2009] 23号
关于开展南开大学2008年新专业建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大力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全面实施质量工程,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学校于2008年下半年启动了新专业建设立项工作,确定新专业立项13项,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
经过近半年的建设,各项目已取得了一定的建设成果。为进一步推动各项目建设,保证各项目建设按计划进行并合理使用建设经费, 从而发挥经费的最大效益。学校决定对新专业立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此项工作先由院(系)根据“南开大学2008年新专业建设立项项目认定书”开展自查,具体办法如下:
1、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南开大学2008年新专业建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报告取得的建设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
2、各院(系)学术委员会审定《南开大学2008年新专业建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内容,重点检查项目的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建设成果,以及经费的支出情况;并审议进一步建设计划及剩余经费使用方案的合理性;根据建设目标,审议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并签署检查意见。
3、各单位于6月22日前将《南开大学2008年新专业建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交教务处研究科,并发送电子版至jwclk@nankai.edu.cn,联系人:林锴,电话:23503594.
 
附件:《南开大学2008年新专业建设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教 务 处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