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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通字[2008]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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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南开大学2008年新专业建设立项项目的通知 |
各院(系):
“十五”期间,我校逐步建立了一批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专业体系构成需要的新专业,形成有南开大学特色的新型本科专业体系。为提升新专业的办学水平,学校已经开展了四批新专业建设立项工作,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给予不同力度的支持,并取得了一定成果。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全面实施质量工程,学校决定启动2008年新专业建设立项工作。
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立项目标
新专业建设立项,是以教学改革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建设国内领先水平的专业为目标,旨在进一步改善99年以来新增专业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推动全校的专业建设工作。
二、立项原则
此次立项将按照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新兴交叉、社会急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新专业的基本条件建设,择优选择和重点建设有特色的新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通过大力度的改革,在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形成一系列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创新性人才的需要。
三、立项范围
1、教育部专业调整(99年)以来我校新增设的,并已经招生的专业。
2、曾获得“十五”新专业建设立项资助的专业可以再次申报,需在申报书中汇报已获立项资助情况及建设成果、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建设规划;对于建设目标明确,成果突出,规划完整可行的将给予重点支持。
四、建设期限
南开大学2008年新专业建设立项项目建设期为一年,2009年学校将进行新专业建设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工作以专业为单位进行,主要负责人应是专业学术带头人或院(系)主管教学的领导。
2、各院(系)要以学校专业建设基本思路为指导,同时结合本单位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项目申报工作。
附:南开大学2008年新专业建设立项项目申报书(见教务处网站)
教 务 处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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