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学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并为2008年度天津市和国家精品课程做好申报准备,根据《南开大学精品课程建设规划》要求,学校拟于本学期开展2008年度南开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 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主要根据院(系)精品课程建设规划,从院(系)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直接从院(系)基础课程中评选产生。
2. 校级示范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主要从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评选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直接从院(系)基础课程中评选产生。
二、申报要求
1. 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一般应为院(系)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经过院(系)资助建设,课程质量有较大提高,形成课程师资梯队,在教材建设和网络资源建设方面取得一定进展,有较好的教学和科研成果,经过学校和所属院(系)共同建设,有望在1-2年内达到校级示范精品课程的要求。
经教师个人申请,院(系)推荐排序,各单位可向学校申报1-2门课程参评。
2. 校级示范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必须是专业基础课程,开课时间在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具有正高职称。校级示范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一般应从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评选产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南开大学精品课程建设规划》要求,校级示范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应具有鲜明的课程特色和丰富的网上资源,并力争做到“五个一流”。课程网上资源建设可参见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网站和学校精品课程网站:http://166.111.180.5/new/,http://jwc.nankai.edu.cn/jpkc/index.html。
各院(系)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推荐排序,可向学校申报1-2门课程参评。
三、申报材料
各院(系)应于11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1. 《南开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要求报送一份电子申报表和三份文字申报表,并由申报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2. 《南开大学院(系)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排序表》一份,由申报院(系)负责人签章后报教务处。
3. 《申报课程开课时间表》
四、评审方式
1. 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在课程所属院(系)自评的基础上,经学校课程建设委员会讨论通过产生。
2. 校级示范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采取课程负责人申报,院(系)推荐排序,学校课程建设委员会评审投票的方式产生。
五、资助办法
1. 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仍采用校、院共建的方式,由学校和所属院(系)各出资1万元进行建设。
2. 校级示范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主要由学校出资进行建设,每门课程资助经费为5万元。课程所属院(系)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课程进行适当配套资助建设。
3. 课程资助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同一项目不进行重复资助建设。
望各院(系)根据本单位精品课程建设规划,认真进行课程建设,切实做好2008年度精品课程的推荐申报工作。
教务处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
1. 《南开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2. 《南开大学院(系)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排序表》
3. 《申报课程开课时间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