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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通字【2007】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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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工作的通知 |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文件精神,为适应国家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引导不同类型高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发挥自身优势,办出专业特色,教育部启动了“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遴选工作。为做好我校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的建设内容和要求
“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以课程体系、新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学生实践教学等几个方面的改革为主要内容,目标是培养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并集成取得的有效经验和实践效果,形成该专业建设内容的相关参考规范,发挥推广和示范的作用。具体的内容和要求见教育部教高司函〔2007〕134号文件。
二、申报范围
“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2007年一次完成遴选,遴选的专业领域和遴选名额见附件1)。每个“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分四年度共计支持经费8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有较好的专业建设基础,有明显的特色,人才培养质量较高。
2. 专业有两届以上的毕业生,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和教学管理力量、较完备的教学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内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明显的办学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 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产业和领域的合作方面有良好机制和途径,合作密切。
四、申报办法
1. 以学院(系)为单位申报。申报“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需填写《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并将申报材料于2007年9月13日前,交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wclk@nankai.edu.cn,联系人:林锴,联系电话:23503594。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动员和申报工作,并按时上报材料。
附件:1.“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专业领域与遴选名额表
2. 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
教务处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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