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19]35号
各相关学院、教学部:
为贯彻落实《南开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进一步推动我校“大班上课,小班讨论”“讲一练二考三”的教学改革,加强教学互动,提升教学效果,形成多元化的本科教学助教体系,现启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助教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预算安排,结合各开课单位课程开设、学生选课情况,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助教岗位分配如下:
开课单位 | 岗位数量 | 开课单位 | 岗位数量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30 | 软件学院 | 16 |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 | 46 | 商学院 | 32 |
法学院 | 26 | 生命科学学院 | 42 |
高等数学教学部 | 60 | 数学科学学院 | 32 |
公共计算机基础教学部 | 45 |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 2 |
公共英语教学部 | 30 | 外国语学院 | 9 |
化学学院 | 45 | 文学院 | 26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 | 大学语文 | 32 |
计算机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26 | 物理科学学院 | 35 |
人工智能学院 | 17 | 大学物理及实验 | 70 |
金融学院 | 49 | 药学院 | 12 |
经济学院 | 39 | 医学院 | 43 |
历史学院 | 20 | 哲学院 | 13 |
旅游与服务学院 | 20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18 |
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学部 | 55 | 慕课 (质量评价中心) | 3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6 | 学业指导 (质量评价中心) | 13 |
请各学院、教学部根据课程实际需求,填写《南开大学本科课程助教岗位汇总表》(附件1),并于8月28日前将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子版材料文件传送至邮箱:jwcglk@nankai.edu.cn。
二、助教申请
(一)申请条件
1. 本科生助教岗位原则上面向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过拟任助教的课程,并获得主讲教师推荐;研究生助教面向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硕士一年级、博士一年级除外);教师助教岗面向我校2019年新入职的专业教师,作为教学能力培训的必要环节。
2. 对于本科生和研究生,要求学习成绩优秀,思想积极向上,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和协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3. 优先选用具有相关辅助教学经历的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方式
教务处将汇总各开课单位助教岗位实际需求,并于9月3日前通过“南开微应用”、南开大学教务处主页发布报名通知,请申请人及时留意相关通知。
申请人应对照《南开大学本科课程助教岗位汇总表》中助教岗位职责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谨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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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助教选聘
助教报名工作结束后,请各开课单位根据岗位要求、报名情况组织助教选拔,选拔形式可根据不同课程特点采用面试、实践操作等,并于9月11日前将《助教岗位及助教聘任明细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子版材料文件传送至邮箱:jwcglk@nankai.edu.cn。最终选聘结果将公布于南开大学教务处主页。
各开课单位应与任课教师、聘用助教签订《南开大学本科课程助教聘用协议书》(附件3),并由开课单位留存。
四、助教培训
(一)被选聘的助教必须参加学校组织助教培训。要求全程参加,不得迟到或早退,已参加过往期培训的助教可不再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通识性培训和专业性培训。包括“助教岗位职责”、“教学理念与师德教育”、“教学方法与技能培训”和专业课程的教学要求等。
(三)相关培训安排将以邮件形式通知。
五、助教考核
助教每月提交《助教工作考核表》给主讲教师。学期末由主讲教师对助教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由学校组织抽查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考核合格的发放助教工作证明;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助教工作证明,取消助教岗位资格认证,今后不再聘用。
对工作态度消极、工作质量差的助教,主讲教师与开课单位应及时进行纠正,改正效果较差的,可暂停助教工作。
六、津贴发放
(一)学生助教岗位津贴按月发放,标准为800元/月,当月津贴一般于次月上旬发放,每次发放当月津贴的80 %。剩余20 %津贴将于期末考核合格后发放,若考核为不合格则不予发放。本学期助教津贴按照4个月发放,实际在岗不到4个月的按实际在岗时间发放。因各种原因暂停助教工作的不再发放津贴。
(二)教师助教不发津贴。
七、其他说明
助教工作能提高同学们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是自我提升的好机会,但会占用一定的课外时间,鼓励学有余力的同学积极申请参与。
教务处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