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试点班

一、专业培养目标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后国家对复合型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需求,教育部选取南开大学等两所高校于2001年正式设立“经济、管理、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试点班”。我校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整体工作事务,经济学院具体承担经管法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该班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育国际意识鲜明、文化视野开阔、知识结构新颖、富有个性、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强、具有经贸、金融、管理和法律知识的国际化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通过经济、管理、法学三个学科结合的综合型课程体系,培养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熟悉国际法和国际贸易政策及国际商务规范,熟悉跨国公司的经营与管理知识,掌握国际金融和国际投资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够胜任中国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的领导和管理工作,有能力拓展国际市场和国际商贸业务的人才。毕业生就业领域为大型跨国经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大型国营企业、金融机构以及与国际金融和商务活动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

二、班级特色

为实现上述培养目标,经管法班在专业建设上具有特色:

1.授予学位。经管法班实行双学位制。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第一学位以入学专业为准,同时选择其他两个专业中任一专业,完成该专业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授予第二专业学位。

2.应修学分。该班毕业学分为220分左右。

3.课程设置。按照三大学科的内在规律和相互关系设立若干课程群,使课程之间形成相互联系和渗透的有机整体。其中,经济类课程以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类为主;管理类课程以国际财会、国际营销、国际商务谈判、跨国公司经营管理、公共管理为主;法学类课程以国际经济法为主。

4.教师资质。实行固定授课师资聘任制度,在经济学院、商学院、法学院中,选聘一批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的骨干教师为经管法班授课,有海外留学背景的高水平教师优先聘任。

5.教材使用。经管法班突出国际化管理人才的培养,更多采用外文原版教材。

6.培养办法。鼓励教师在教学方法上大胆改革、锐意创新,更加注重双语教学,同时为学生的科研实践提供更多机会。

7.班导师制度。为经管法班配备学历层次较高、专业指导性强的骨干教师作为班导师,依托专业优势,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学术指导。

8.学籍和双辅修。经管法班不是专业,而是一种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经选拔进入该班学习的学生原入学专业不变,不允许双辅修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