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的通知
教通字2018[8]号
各相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13号,简称《通知》),决定组建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于引导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指导学科专业评估,促进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入选教学指导委员会既是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肯定,也有利于相关学科、专业及时把握本科教学改革、建设的动向与趋势,不断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
二、任职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组织协调能力强;
2. 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
3. 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4.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岁;
5.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我校上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优先推荐;
三、推荐办法
1. 各单位根据“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中公布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名称准确推荐,每个单位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2人,并要有梯次;
2. 经学校审定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3.我校上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也可通过上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直接推荐。
四、材料要求
各单位需填写候选人汇总表和推荐表,并于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前将汇总表(一式两份)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八里台办公楼211,津南校区业务西楼203),汇总表、推荐表的电子版发至jwcgql@nankai.edu.cn。联系人:郭全乐,电话:85358150。
各单位要认真领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精神, 做好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工作,力争使我校有更多的专家进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13号)
2.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员汇总表
3.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员推荐表
4.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南开大学任职人员名单
教务处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doc附件2.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员汇总表.xls附件3.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员推荐表.xls附件4.南开大学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xls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