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20-2021学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工作简章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06-03浏览次数:5307


教通字〔202020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针对加强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和促进校际学术交流的需求,我校今年将继续开展2020-2021学年度的进修教师、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赴我校的学术研修工作。

具体要求和申报流程如下: 

一、接受对象和申报条件

()接受对象: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学院)相关部门推荐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专业知识,有独立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能力的高校在职教师等。

()申报条件:申请人年龄应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对具有副高级(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校教师等,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含45周岁),身体健康。

  二、申要求

()骨干访问学者

申请青年骨干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应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http://www.train.whu.edu.cn/)公布的相关规定办理,申报流程等安排以武汉中心的通知为准。我校以武汉中心的录取名单为录取依据,不接受个人申请。

武汉师资培训交流中心电话027-68752845

()国内一般访问学者

申请人需提前登录“南开大学进修访学管理系统” (http://visiting.nankai.edu.cn/)查询指导教师信息,并通过导师所在学院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确定接收意愿(各学院联系方式请见附件)。每位访问学者只能选择一位指导教师。

()进修教师

进修教师应先向拟进修学院教学办咨询进修学期课程开设情况。同时只能选择一个学院进行申请,不能跨学院选课。

三、申报流程

访问学者、进修教师使用“南开大学进修访学管理系统”网上申报。申请者须如实填写所有信息。

() 提交申请

申请者在202064日至2020625之间,登录南开大学进修访学管理系统(http://visiting.nankai.edu.cn/)进行网上申报。注册登录后提交申请信息,同时须上传本人近期一寸电子证件照(用于制作一卡通)

()查询初审结果并邮寄正式申报材料

1.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后登录进修访学管理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请人在初审通过后,需征询导师接收意见,待导师完成网上审核后,下载打印《南开大学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一式两份)。

进修教师项目申请人在初审通过后可直接下载打印《南开大学进修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

3.上述申请表打印后,务必请派出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人事管理部门公章,连同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盖章)于截止日期前邮寄至我处。

4.访问学者申请人需同时邮寄不超过3项能够代表个人研究水平的学术成果或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邮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服务楼教务处(211室)  

   曹老师收; 邮编:300071;电话:022-23508600

()时间安排

国内一般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625(以纸质版材料寄出的邮戳为准)。为保证材料顺利寄达,建议使用EMS顺丰快递

()录取通知

我校根据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经评审后确定接受人员名单,于20207月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在我处网站上也会公布录取名单。被接受的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持报到通知书按规定日期来我校教务处办理报到手续,若时间冲突须提前请假,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四、相关管理规定

(一)访问学者

学习期限:访问学者为一学年(20209月至20217月)

1.制订访学计划

访问学者到校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原定课题方向,制订学习和工作的具体计划,切实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

2.完成访学任务

访问学者在我校期间应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访学计划。如不能按计划完成预定任务,则按一般科研对待,不享受国内访问学者待遇。

3.考核结业

国内访问学者按期完成访学计划,于每年6月中下旬办理结业考核手续,填写《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由导师按计划检查执行情况,写出考核意见,并由学院盖章同意结业。教务处审核通过后,颁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进修教师

学习期限:进修教师为一学期(20209月至20211月)。

进修教师主要以听课为主,需修读2-5门课程,由授课教师认定成绩,学期末填写《进修教师成绩证明》(一式两份),并在进修学院签字盖章,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颁发进修证书和成绩单。

五、培养费用及其他

()一般访问学者项目,派出学校需支付每人10000/年培养费用;青年骨干教师项目,在扣除教育部资助的情况下,派出学校需支付每人2000/年培养费用。

()进修教师项目,派出学校需支付每人2000/学期培养费用。

()住宿安排:因我校住宿条件有限,根据接受人数待定,具体安排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注意事项: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安排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申请人随时关注南开大学教务处官方网站(http://jwc.nankai.edu.cn)及南开大学进修访学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合作交流科  曹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2-23508600(八里台)022-85358492(津南) 

E-mail: nkjxfx@163.com

 

附件:国内访问学者和进修教师工作各学院联系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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