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开大学2018年“市创”项目和第十六届“百项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10-18浏览次数:4777


各学院:

南开大学2018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第十六届本科生创新科研百项工程项目于20185月正式立项,现已进入中期,根据《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管理办法》,拟对两类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一、检查对象

    1.南开大学2018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南开大学第十六届本科生创新科研百项工程项目。

二、检查组织

由项目管理学院组织检查。

三、时间安排

11018——1111日,项目组撰写《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连同阶段性成果交所在学院管理部门。

21112——1123日,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检查答辩。

31126——1130日,教务处赴学院审核。

四、具体要求

1.材料撰写与提交:《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之“常用表格一栏下载)及阶段性成果等,一式三份,送交所在学院管理部门,同时提交电子版。

2.中期检查采取答辩形式,包括项目组汇报、回答问题、专家评议和建议、学院审核等环节。

3.专家通过审阅《中期检查报告书》,听取项目组汇报和提问问题,对项目的进展进行评议,对项目组后续工作给予必要的建议,对无明显进展、不能继续进行的项目,可建议终止该项目。

4.各学院需认真组织检查,严格执行中期检查程序,切实发挥中期检查的作用。

5.中期检查实行淘汰和增列资助立项项目机制。终止的资助项目可以由进展情况好的立项不资助项目替补为资助项目,终止资助项目的经费转给增列的资助项目,学校不再对学院增加经费。未办理过终止手续也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作为擅自终止处理。此通知之后到中期检查结束之前不再接受终止申请。

6.学院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务必于1123日前,将汇总的检查结果送教务处实践科,《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填写学院意见,教务处之后赴学院审核盖章。电子版发送至:sjk@nankai.edu.cn

联系人:胡志辉

电话:85358541

附件:1. 《南开大学2018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

      2.《第十六届本科生创新科研“百项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

教务处

20181018


关于开展南开大学2018年“市创”项目和第十六届“百项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1:南开大学2018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xlsx

附件2:第十六届本科生创新科研“百项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情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