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18年度本科教学对外交流项目报销流程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09-27浏览次数:2788

南开大学2018年度本科教学对外交流项目报销流程

  

一、项目说明

南开大学本科教学对外交流项目(以下简称“教学交流项目”),是指由教务处资助的、各教学单位开展的以本科教学为核心的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师生短期学习交流项目。该项目的申请条件、项目内容等具体信息请参见教通字[2018]22号—《关于启动南开大学2018年度本科教学对外交流项目的通知

二、项目管理流程

(一)经费额度:2018年度各教学单位教学交流项目可申请额度为5万元,专项用于本科教学的师生境外短期交流学习。该经费项目号为91810010,项目名称“本科教学对外交流项目”。

(二)报销流程:

1申请授权: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由教务处进行项目经费授权;

2单位审批:各教学单位对申请人的报销材料以及总结报告(附件1)进行严格审核,填写附件22018年本科教学对外交流项目经费审批表》(本科生/管理干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打印报销单各教学单位登陆财务处网站“财务信息平台”,填写《南开大学国际差旅费报销单》,打印后由经办人签字。

4教务处复核

需提交材料本科教学对外交流项目总结报告(所有参加者每人一份)

2018年本科教学对外交流项目经费审批表

南开大学国际差旅费报销单

报送地点八里台校区办公楼211,曹老师;

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204,刘老师。

领取时间材料交至教务处后,一般5个工作日后取回。

(三) 教学交流项目资助内容及标准

交流

人员

项目内容

资助范围

不资助

学生

短期交流访学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等交通费、一次签证费

护照办理费、学费、生活补贴以及中介公司代理费不予报销。

课程学习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等交通费、一次签证费

国际学术会议和竞赛活动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等交通费、一次签证费、会议费、参赛费、注册费

教师、管理干部

教学交流访问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一次签证费、因公护照办理费、住宿费

不提供伙食费、公杂费等生活补贴

教学会议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一次签证费、因公护照办理费、住宿费、会议费

1、各类人员参与境外交流活动的基本要求、差旅住宿等各项标准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处、国际学术交流处的相关规定;

2、各教学单位可根据上述内容与标准,细化本单位经费使用管理规则;

3、教学交流项目不予资助的部分,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由配套经费支持。

联系人:刘青,电话:23508600(八里台校区)、85358492(津南校区)

附件:

    1南开大学本科教学对外交流总结报告.docx

 2、南开大学本科教学对外交流项目经费审批表(本科生).doc

   南开大学本科教学对外交流项目经费审批表(教师、管理干部).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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