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17]31号
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正式启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及2018年夏季学期通识选修课(含招标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要求及注意事项
以下要求面向所有已开设课程和新开课程(含招标课)。
1.授课对象
面向全校各个院系所有学生。
2.开课地点
为保证两校区学生均可享受到课程资源,所有通识选修课一般须在八里台校区和津南校区至少各开一个班次。
3.课时要求
4.排课模式
根据授课需要,在总课时不变的情况下,任课教师可选择全学期上课,也可提高周课时,压缩开课周数,选择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集中上课。对有研讨内容的课程,允许安排3-4课时/周,单次讲授一般不超过2课时,为避免影响学生选课,建议周学时大于2课时的课程将部分学时安排在中午或晚上。
5.MOOC形式课程
学校鼓励教师利用MOOC资源开设课程,组织好见面课和网上答疑与讨论,每学期与本校学生见面课的学时数不少于总学时数的50%。任课教师须于第一周上课时间到教室介绍课程内容及MOOC注意事项。与我校合作的主要慕课平台:爱课程http://www.icourses.cn智慧树http://www.zhihuishu.com。
6.查重服务
考核方式为提交论文的,学校鼓励任课教师对学生提交的课程论文进行“查重”检测,以保证论文质量与课程效果,查重权限可通过各学院教学办公室向教务处申请。
二、招标课程
面向校内外启动第三批招标通识选修课建设工作,继续征集建设我校目前没有或已有但无法满足双校区学生需求的优质课程。申请人(或单位)可根据招标内容,结合自身情况,提交新开课程申请。
1.新建招标课程种类
对于课程开设有特殊场地需求及其他特别条件的,申请者需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特别是体育实践类课程,需与我校体育部联系,确保具备开课条件。
2.申请人资格
校内校外申请人不限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校外申请人一般要有依托单位,有课程讲授或指导经验者优先。鼓励申请人依托自身资源,进行课程组织与讲授。
校外申请人的课程如获准开设,学校将向授课人员颁发“南开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特聘教师”聘书。
3.授课方式
可以一人授课,也可多人组合授课。鼓励多人“拼课”,相同专业领域或不同专业领域但内容具相关的多位教师一起合作拼盘授课。鼓励任课教师利用自身条件融合多方资源,将课外实践环节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课堂讲授与课外实践紧密结合。
4.考核方式
可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不以一张考卷定成绩,鼓励探索引导学生自主思辨,无统一标准答案的考核。成绩可用百分制或等级制,大于90分或优秀率不超过20%。鼓励采用“通过/不通过”两级制。
5.课程补贴
被批准开课,并完成课程教学计划,无教学事故,按《南开大学教学激励性补贴标准》(南发字[2016]54号)计发补贴。
三、申请材料及时间安排
1.申请材料
课程申报(含招标课)需提交以下材料:
校内人员将材料提交学院,经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外校人员可直接向教务处申报,新开课程需提交相关身份证明,待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及审批。新开课展讲时间另行通知。
2.时间安排
校内人员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于2017年11月24日前将纸质版报至八里台校区服务楼211室或津南校区业务西楼203,电子版发至邮箱liuyan@nankai.edu.cn。校外人员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即可。
联系人:刘妍联系电话:85358150
附南开大学上课时间表:
附件:通知及相关附件.rar
1.《南开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新开课填写)
2.《南开大学通识选修课信息登记表》(新开课填写)
3.《南开大学通识选修课(含招标课)新开课程申报信息汇总表》(新开课填写)
4.《南开大学通识选修课(含招标课)已开设课程申报信息汇总表》(老课填写)
教务处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