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津教委高〔2017〕13号)的要求,拟推荐教务处郭晓媛参评2017年度天津市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公示期为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6日。在此期间,若对公示存在任何异议,可将书面意见反馈到教务处,电话23508600。
教 务 处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7-08-22浏览次数:2175
各学院: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津教委高〔2017〕13号)的要求,拟推荐教务处郭晓媛参评2017年度天津市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公示期为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6日。在此期间,若对公示存在任何异议,可将书面意见反馈到教务处,电话2350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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