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管理专业和国际商务专业学士学位授予申报材料的公示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9-20浏览次数:2572

根据《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予专业审批办法>的通知》(津学位〔20106号)的要求,我校城市管理专业和国际商务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经南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八届十次会议审议,已批准城市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授权、国际商务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授权。

现将两个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材料和自评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920-29日。反馈意见请交南开大学津南校区西业务楼201室(邮件请发jwczsz@nankai.edu.cn)。

城市管理申报书.docx

城市管理自评报告.doc

国际商务申报书.docx

国际商务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