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交换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6-13浏览次数:2484

   

关于启动2016-2017学年第学期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交换培养工作的通知

教通字[2016] 23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中国政法大学交换培养的协议,我校将继续选派学生到中国政法大学交换培养。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派出人数:20

二、具体要求:

12014级和2015级本科生。

2、可申请专业见附件一。

3、学习期限:一学期(2016-2017学年第学期)。

4、学生需按照我校规定标准在我校交纳学费,按照中国政法大学规定标准向中国政法大学交纳住宿费。

三、申请程序:

1学生6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对提出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认定后,于624日前将《国内交流培养报名登记表》报教务处教务行政科。

3、学校审核后,确定最后名单。

   4、派出学生需要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在派出之前办理相应的学分确认等方面的手续。

  

  教 务 处

○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一:中国政法大学的专业.doc